原標題:長安街知事:小心!這些官員“有毒”
文/秦羽
今天是“國際禁毒日”,我國的宣傳主題是“健康人生、綠色無毒”。
近日,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強調(diào),要依法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堅決打贏新時代禁毒人民戰(zhàn)爭。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有些本應躬行示范的領導干部卻自甘墮落地沾染上毒品,從而走上萬劫不復的深淵,思之令人痛心。
龔衛(wèi)國毒品圍獵,他們上鉤
毒品離干部們很遠嗎?對于心無黨紀國法,又缺乏自制力、滿腦子都是低級趣味的人來說,它的誘惑分外大。
就在20天前,也就是6月6日,黑龍江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了一個令人觸目驚心的案例。2014年至2017年,大慶一所名為蒙妮坦的職業(yè)高中連續(xù)發(fā)生違紀違法問題——20人公款旅游、2人嫖娼、2人吸毒。
時間再拉遠一些,云南楚雄州原州長楊紅衛(wèi)堪稱近年來查處的吸毒官員之中級別最高的。此人曾邊開會邊吸食一種名為“卡苦”的毒品,后在某次會議現(xiàn)場被省紀委帶走,并于2013年1月因濫用職權、受賄900多萬,被判處無期徒刑。
長安街知事從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獲悉,今年4月,正在云南第二監(jiān)獄服刑的楊紅衛(wèi),因確有悔改表現(xiàn),獲表揚9次,被省高院依法裁定減刑,即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22年。
楊紅衛(wèi)金錢、美色、玉石、字畫……這都是不法商人“圍獵”黨員領導干部時,慣用的伎倆。鮮為人知的是,毒品也算其中一種。
在這方面,最典型的就屬湖南臨湘市原市長龔衛(wèi)國。1972年出生的他曾被視為“大有前途”,卻于2015年4月吸食冰毒后毒癮發(fā)作,產(chǎn)生幻覺,報警說有人追殺,特警趕到時,他已經(jīng)一絲不掛。
龔衛(wèi)國在懺悔書中透露,他是在認識一名老板后,開始不斷地吸食毒品。“剛開始帶著好奇,后來把它當成了解酒釋壓的良方,一發(fā)不可收拾”,在毒品的誘惑下走向另類人生。
2017年7月,他因濫用職權、受賄157.5萬元,一審獲刑7年。
此外,在四川劉漢劉維涉黑案中,他們除了送金錢財物,還和原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學軍等三名政法官員在會所里吸食毒品,尋歡作樂。于是當有風吹草動時,這些涉毒官員便向劉氏兄弟通風報信。
官員涉毒?罪加一等
除了吸食毒品,有些領導干部還搞出更加糟糕的情況——制造和販賣。
福建人肖積合曾任某縣質(zhì)監(jiān)局副局長,因受賄被開除公職后,其竟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憑借化工專業(yè)知識,掌握了利用溴代苯丙酮化學合成麻黃堿技術。
后來,肖積合被抓,并獲刑1年半。刑滿釋放后他不但沒有改過,反而重操舊業(yè),最終“二進宮”。
肖積合在販毒方面,安徽的一個例子頗具典型性。2014年8月,全省對167名毒品犯罪分子進行集中宣判。其中,臨泉縣人社局原工會主席王飛因販賣海洛因,被判無期徒刑。
原來,在2011年4月,有人起意到外地買毒品,然后回臨泉販賣,王飛正是出資人之一。而且在與毒販交易時,王飛還負責把風,最終被警方抓獲。
我國《刑法》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2016年4月,最高法又發(fā)布司法解釋,對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毒品犯罪的情形,作出了從嚴處罰的規(guī)定。
這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將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毒品犯罪,規(guī)定為“情節(jié)嚴重”,適用更高幅度的法定刑。二是降低了入罪門檻,比如按照通常標準的50%掌握。
總之,毒品不僅會摧人心智、毀人家庭,對領導干部而言,還將必然葬送一生仕途,直至身陷囹圄。培養(yǎng)健康愛好、警惕毒品圍獵,才會避免走上楊紅衛(wèi)、龔衛(wèi)國等人的歧路。
來源: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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