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四天后,吃飯之余的肖明問對方在干什么,手機另一端的“芊芊”告訴他,“在額外搞些收益,玩了兩三年了,中獎率挺高的,經(jīng)常能賺些零用錢。”還發(fā)了一些彩票中獎的截圖,建議跟她一起買。
肖明與芊芊是在“陌陌”上認識的,他感覺芊芊很隨和,就互加了微信。得知這個信息后,肖明想著“反正自己工作不忙,閑著也是閑著”,就同意合買。每次買彩票,都是芊芊發(fā)起一個合買的單子,并且她下注的錢也比他多不少,“想到就算輸,芊芊肯定輸更多”,肖明一直沒有起疑,輸了3萬多元后,警方告訴他被騙了。
2019年7月,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qū)警方打掉了一個以交友為幌子,誘導被害人在線投資虛假彩票的犯罪團伙,涉案的14人分工明確,相互配合,用老板徐民配發(fā)的手機和培訓的方法,編織了一個又一個溫柔陷阱。2020年6月22日,吳江區(qū)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對徐民提起公訴。
輸錢安慰他 贏錢“打擊”他
和肖明一樣,劉志楊也遭遇了同樣的騙局。在社交軟件“soul”上,一個有漂亮女性頭像的人申請加他好友,“也不會有什么損失吧”,肖明就通過了。對方自稱叫“陳夢蓉”,在江蘇開服裝店,朋友圈里的圖片跟頭像也一致,兩人還語音通話過。
聊了一個多星期,劉志楊也是問了句“在干什么”,對方回答也類似,“趁著上班空余的時間賺點外快”。不過當追問如何賺時,她卻賣了個關子,只說能把零花錢賺出來。不過,隨后幾天她經(jīng)常發(fā)來中獎的圖片,并說“玩這個好幾年了,沒事的時候就研究走勢,幾十元幾百元總能中”。這讓他有點心動。只不過,接下來“陳夢蓉”信誓旦旦保證的中獎一次都沒兌現(xiàn),在付出了1.14萬元的代價后,劉志楊終于回過神來。
同樣遭受套路騙的還有在貴州上大學的金舉。在聽“于慧敏”說研究彩票走勢好幾年,一天能賺一千后,他也入了套。而且,輸?shù)臅r候“于慧敏”還會安慰他,“賠的不多加大投入很容易賺回來”;贏的時候,“于慧敏”也會故意“打擊”他,“不能這么容易滿足,多買才能多賺”,還不時透露自己賺了多少。然而,時間越久,金舉輸?shù)脑蕉?,眼看生活費沒了,他果斷收手。“于慧敏”倒沒勉強,只說“有機會的話帶你把錢再賺回來”。但很快,金舉發(fā)現(xiàn)自己已被拉黑。
這些騙局均涉及一家名為“皇爵彩票合買俱樂部”的網(wǎng)站。被害人上當套路大體相當,無一例外都感覺很聊得來,很信任對方。在抓捕現(xiàn)場,警方扣押了大量手機、電腦,還發(fā)現(xiàn)了一本員工在接受培訓時的筆記本。據(jù)交代,從2019年1月開始,他們就通過微信、陌陌、探探等常用社交軟件,冒充女性層層設套騙取錢財,前前后后100多名員工都要經(jīng)過專門培訓后才上崗。
騙子們的“騙人公式”
“這個筆記本里,從三方身份角色定位、尋找篩選客戶、培養(yǎng)感情、切彩票四個方面詳細記載了整個騙局要點和流程,從包裝、聊天到引誘上鉤,就像公式一樣。”吳江區(qū)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唐曉軍表示,讓被害人在交談中倍感舒心,甚至以為找到了真愛,不知不覺就入了套。
比如,在取得客戶信任部分,要求做到八點:共鳴的話題、出自真誠地贊美客戶、不斷地認同客戶的觀點、模仿客戶的說話速度、了解客戶的背景、比較好地包裝自己、熟悉自己的產(chǎn)品以及使用成交客戶的見證,這讓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輕人短時間內(nèi)就步入圈套。
“我進公司后羅霄帶我,他先是教我熟悉一個電子文本,名字叫‘大綱’,讓我按照上面寫的做。”陳強表示。他按要求打造了人設,起了“陳雯”和“彭家妮”兩個名字,年齡26歲,湖北武漢人,身高166cm,開美甲店,并用公司提供的美女照片充實微信、QQ等賬號。
在培養(yǎng)感情階段,陳強會交叉使用傳授的美人計、連環(huán)計、欲擒故縱、苦肉計等套路,“先跟對方聊家常培養(yǎng)感情。培養(yǎng)好感情后,故意一段時間不理對方,對方會主動問我怎么不說話,我就說在看彩票走勢,順勢跟對方講平時空閑的時候網(wǎng)上買買彩票,挺賺錢的。”“一般聊兩三天后,開始找機會切入彩票,如果對方冷淡,立即轉換話題,繼續(xù)培養(yǎng)感情,加強信任度后再找機會切入,三次切入不成功的客戶就直接刪除”。
除了“正面清單”,筆記里還列出各種“負面清單”。如切彩票七大注意事項,“切彩票要控制好時間,錯開上下班時間以及客戶較忙時間段”“切了彩票后沒反應的客戶,我們應該適當跳出話題再去聊事業(yè)、家庭、情感,然后看情況繼續(xù)尋找機會切入”……在這些條理清晰的話術攻勢下,很多被害人出于信任、貪欲和僥幸,放松了警惕,落入騙子的陷阱。
“話術”套路多 防控須跟進
據(jù)了解,當前在辦理利用所謂“話術”進行違法犯罪的案件中,辦案人員普遍遇到一些難點困境。
首先,隱蔽性強,發(fā)現(xiàn)查處難。由于不法分子在微信、QQ等社交平臺聊天中,幾乎不會出現(xiàn)有關暴力、威脅的字詞,且在組織形式、人員身份等方面具有很強隱蔽性,偵查機關很難主動監(jiān)測到存在犯罪行為,而被害人一般不愿聲張,即便被騙后報警,通常也很難提供切實可信的證據(jù)材料。
其次,證據(jù)易滅失,收集固定難。所有被害人均是在互聯(lián)網(wǎng)社交平臺上逐步入套受騙,能夠證明案件的材料形式主要包括聊天記錄、網(wǎng)站交易數(shù)據(jù)和清單等電子數(shù)據(jù)。這些數(shù)據(jù)容易被篡改、覆蓋、刪除,如徐民提供給員工的微信號、電話卡都是網(wǎng)上購買來的“黑號”“黑卡”,還定期在網(wǎng)站管理后臺刪除歷史數(shù)據(jù),還原固定難度很大。
最后,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制力度不足。該案雖然被害人數(shù)眾多,采用了類PUA手法推薦購買,但因難以認定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最終起訴罪名既非詐騙罪,也非開設賭場罪,而是處罰相對較輕的非法經(jīng)營罪,且除徐民以外,對公司其余人員均未作進一步處理,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帶”。
對此,檢察機關建議,有關部門多管齊下,加大防控力度,幫助公眾識別此類話術,切斷不法分子與被害人的互動鏈條,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構筑三條防線。
一是深化與社交平臺的合作力度。社交平臺運營商掌控著所屬平臺的日常運行,不僅能及時監(jiān)測到用戶的異?;顒樱夷芡ㄟ^用戶反饋、投訴等渠道,為打擊防范利用此類話術犯罪提供線索來源。公安、網(wǎng)信等相關部門應加大與各社交平臺的合作力度,配備專門的負責人員,做好日常信息收集以及分析、歸納和整合等工作,為辦理案件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強化信息收集,堵塞法律漏洞。在此類案件中,不法分子最終都會推銷目標網(wǎng)站平臺,公安機關可以對相關數(shù)據(jù)記錄進行篩選查找,排查有相關言論的用戶。同時,可圍繞不法人員的社交媒體賬號,利用技術手段進行關聯(lián),通過對其發(fā)布的照片和文字等信息掌握破案線索。同時,由于當前對所謂的“話術”還缺乏法律法規(guī)界定,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這一空白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相關部門應開展專題研究,對利用話術在社交媒體平臺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盡早進行法律層面的明確界定。
三是提升社會公眾對不法話術的心理防范意識。除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和加強打擊外,提高社會大眾對不法話術的心理防范意識也是至關重要的??稍谀贻p人聚集的各大社交媒體平臺加大宣傳力度,并考慮相關課程進校園、進社區(qū),提醒網(wǎng)絡交友時務必仔細審核對方資料,可通過識圖工具對頭像、視頻等進行驗證,對提供的公司也可用相關軟件查詢。此外,對輕而易舉的“好事兒”,應有警惕和質(zhì)疑的心態(tài),不輕易相信,如網(wǎng)上有人主動搭訕,特別是表現(xiàn)積極,且涉及錢財支出的,尤其要分辨其中是否有詐,不應貿(mào)然作出決定。(姚界承 俞文杰)